根据医疗咨询委员会的指导和建议,机动车辆管理局的政策是,已知患有任何类型视野丧失或具有导致视野丧失的高风险状况的个人应向 DMV 报告。
DMV一旦收到文件证明驾驶员被诊断为视野丧失,水平视力下降到《弗吉尼亚州法典》规定的标准以下,就会发出暂停驾驶的命令。此命令的发布将基于不可接受的视力报告或不可接受的视野分析。在某些情况下,视力筛查报告( MED- 4 )足以发出停职命令。在这些情况下,希望抗议该机构暂停其执照决定的个人必须提交视野分析 (VFA) 以供重新考虑。
拥有可接受的视力筛查报告 ( MED- 4 ) 但患有可减少可用视野的高风险疾病的个人应进行基线 VFA。对于被认为是进行性的疾病,例如视网膜色素变性、青光眼,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随访。当视野发生变化时或至少每3年将要求重复进行 VF 测试。
高风险眼科疾病
偏视丧失:
- 偏盲(完全性)。如果个人在未受影响的一侧表现出足够的视野,并且受影响的一侧在颞侧保持或恢复30度,并且在水平线上下保持15度30则部分偏盲缺陷可被认为可以安全驾驶。
- 象限盲(完全)。如果个体在未受影响的一侧表现出足够的视野30并且受影响的一侧在水平线上暂时保留或恢复30度,同时在水平线上下表现出15度,则可能考虑部分象限盲。
- 如果合并鼻腔测量结果符合 VA 标准,即水平视力为一侧40度,另一侧30度,VFA 显示总共至少70度,则双颞侧偏盲者可以驾驶。
- 中风、肿瘤或压迫性疾病导致的其他视野丧失
视神经:
- 青光眼 - 中度至重度
- 缺血性、创伤性、压迫性、毒性或营养不良相关的视神经病变
- 遗传性(Lebers)视神经病变
- 视神经炎
- 视乳头水肿-视乳头水肿
- 视神经萎缩
视网膜:
- 全视网膜光凝术后增生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状态
- 视网膜色素变性
- 动脉或静脉阻塞导致视网膜缺血
- 感染性和非感染性葡萄膜炎病因导致的视网膜缺血
- 视网膜脱离
- 视网膜激光手术
-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或放射性视网膜病变病史
测量视野
为了确定视野缺损,DMV 需要进行视野测试的结果,该测试测量视野的中心24到30度;即从注视点测量24到30度的区域。可接受的测试包括汉弗莱视野分析仪 (HFA) 30 - 2 、HFA 24 - 2 、章鱼32或等效阈值视野测试。此外,测试需要完成到120度(从注视点60度),即HVF 60 - 4或同等级别。
如果个人的状况使其面临视野丧失的高风险,DMV 将不会接受视野筛查测试(例如对峙测试、切线筛查测试或自动静态筛查测试)的结果来确定视野是否符合 DMV 要求。
视野测试时不应佩戴眼镜,因为眼镜会限制视野。个人可以在视野测试期间佩戴隐形眼镜来矫正视力,以获得最准确的视野测量结果。
测量视野时,从任何直径的总长度中减去正常盲点以外的任何暗点的长度。暗点被定义为视野中被正常视野或视觉区域包围的视野缺陷或看不见的区域(也称为“盲点”)。
其他文档
DMV 保留要求驾驶员提供专家提供的更多信息的权利,以确定情况的严重程度并评估驾驶员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能力。
DMV 还可能根据收到的信息对个人提出额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