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改装电动车”是指除摩托车以外的任何机动车,在制造后经过改装,用电力推进系统取代内燃机。此类车辆应保留其原有的车辆识别号码、品牌和车型年份。
改装后的电动汽车不视为“重建车辆”,除非其通过拆除、添加或替换除转换为电力推进所需的基本部件之外的新的或二手的基本部件而对其原始结构进行了实质性改变(Va.代码 § 46 . 2 - 100 )。
如何申请
申请改装电动车所有权时请遵循以下步骤:
- 填写完整的“所有权证书及注册申请表”( VSA 17 A );
- 提交以前的所有权文件;
- 提交地址证明;
- 提交由经过认证的弗吉尼亚安全检查员填写的“改装电动汽车认证”( VSA 26 ),表明电力推进已完成;
- 支付以下费用:
提交所有文件和费用:
通过邮件:
弗吉尼亚州机动车辆管理局
收件人:车辆品牌工作中心
邮政信箱27412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69
亲自前往 DMV 总部:
弗吉尼亚州机动车辆管理局
收件人:车辆品牌工作中心
2300西布罗德街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69
通过访问 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代表会将您的文件转发至车辆品牌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