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存在是指某人是美国公民、美国合法永久居民或被合法授权以符合条件的移民身份在美国居留。
以下情况需要提供合法居留证明:
- 在弗吉尼亚州首次申请标准驾驶执照或身份证
- 首次申请 REAL ID 驾照或身份证
- 您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被暂停、吊销或取消*
- 您的驾驶执照或身份证未在到期前更新*
*如果您符合以下情况,则无需再次提交合法居留证明:
- 美国公民、美国合法永久居民或美国有条件居民,并且自2004起已提供合法居留证明,或
- 已获批准在美国寻求庇护或寻求庇护的难民,或自由联系国(密克罗尼西亚、帕劳或马绍尔群岛)的公民,并且自1 7 月、 2020 12 月起已向 DMV 提交了证明文件。
《 按身份可接受的文件》概述了根据州法律有资格申请标准弗吉尼亚州驾驶执照或身份证的个人以及相应的可接受的证明合法存在的文件。
DMV 不接受就业授权文件 (I-766) 作为真实身份证件合法存在的证明。但是,有效就业授权文件 (I-766) 的持有人可以出示就业授权文件 (EAD)表中列出的其他官方文件作为合法居留的证明。
有关可接受的合法居留、身份、居住和社会安全号码证明文件的完整列表,请参阅交互式文件指南或“获取驾驶执照或带照片的身份证”( DMV 141 )。
当由于暂停、撤销、取消或许可证到期而需要合法存在时,您还可以使用在线合法存在交易来证明您的出生记录并向 DMV 更新您的合法存在状态。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在线资格。
如果您丢失了驾照、许可证或身份证,只要在有效期之前申请补办,就无需证明合法存在。替换卡将显示与丢失卡相同的到期日期。